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

「宋詞」憶江梅_宋朝 洪皓

《憶江梅》

天涯除館憶江梅
幾枝開 使南來
還帶餘杭春信到燕台
準擬寒英聊慰遠
隔山水 應銷落 赴愬誰

空憑遐想笑摘蕊
斷回腸 思故里
漫彈綠綺 引三弄 不覺魂飛
更聽胡笳哀怨淚沾衣
亂插繁花須異日
待孤諷 怕東風 一夜吹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北宋 洪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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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史 洪皓列傳》

洪皓,字光弼,番易人。少有奇節,慷慨有經略四方志。登政和五年進士第。王黼、朱勔皆欲婚之,力辭。宣和中,為秀州司錄。

大水,民多失業,皓白郡守以拯荒自任,發廩損直以糶。民坌集,皓恐其紛競,乃別以青白幟,涅其手以識之,令嚴而惠遍。浙東綱米過城下,皓白守邀留之,守不可,皓曰:「願以一身易十萬人命。」人感之切骨,號「洪佛子」。其後秀軍叛,縱掠郡民,無一得脫,惟過皓門曰:「此洪佛子家也。」不敢犯。

建炎三年五月,帝將如金陵,皓上書言:「內患甫平,外敵方熾,若輕至建康,恐金人乘虛侵軼。宜先遣近臣往經營,俟告辦,迴鑾未晚。」時朝議已定,不從,既而悔之。他日,帝問宰輔近諫移蹕者謂誰,張浚以皓對。時議遣使金國,浚又薦皓於呂頤浩,召與語,大悅。

皓方居父喪,頤浩解衣巾,俾易墨衰絰入對。帝以國步艱難、兩宮遠播為憂。皓極言:「天道好還,金人安能久陵中夏!此正春秋邲、郢之役,天其或者警晉訓楚也。」帝悅,遷皓五官,擢徽猷閣待制,假禮部尚書,為大金通問使,龔璹副之。令與執政議國書,皓欲有所易,頤浩不樂,遂抑遷官之命。

時淮南盜賊踵起,李成甫就招,即命知泗州羈縻之。乃命皓兼淮南、京東等路撫諭使,俾成以所部衛皓至南京。比過淮南,成方與耿堅共圍楚州,責權州事賈敦詩以降敵,實持叛心。

皓先以書抵成,成以汴涸,虹有紅巾賊,軍食絕,不可往。皓聞堅起義兵,可撼以義,遣人密諭之曰:「君數千里赴國家急,山陽縱有罪,當稟命於朝;今擅攻圍,名勤王,實作賊爾。」堅意動,遂強成斂兵。

皓至泗境,迎騎介而來,龔璹曰:「虎口不可入。」皓遂還,上疏言:「成以朝廷饋餉不繼,有『引眾建康』之語。今靳賽據揚州,薛慶據高郵,萬一三叛連衡,何以待之?此含垢之時,宜使人諭意,優進官秩,畀之以京口綱運,如晉明帝待王敦可也。」

疏奏,帝即遣使撫成,給米伍萬石。頤浩惡其直達而不先白堂,奏皓託事稽留,貶二秩。皓遂請出滁陽路,自壽春由東京以行。至順昌,聞群盜李閻羅、小張俊者梗潁上道。皓與其黨遇,譬曉之曰:「自古無白頭賊。」其黨悔悟,皓使持書至賊巢,二渠魁聽命,領兵入宿衛。

皓至太原,留幾一年,金遇使人禮日薄。及至雲中,粘罕迫二使仕劉豫,皓曰:「萬里銜命,不得奉兩宮南歸,恨力不能磔逆豫,忍事之邪!留亦死,不即豫亦死,不願偷生鼠狗間,願就鼎鑊無悔。」粘罕怒,將殺之。旁一酋唶曰:「此真忠臣也。」目止劍士,為之跪請,得流遞冷山。流遞,猶編竄也。惟璹至汴受豫官。

雲中至冷山行六十日,距金主所都僅百里,地苦寒,四月草生,八月已雪,穴居百家,陳王悟室聚落也。悟室敬皓,使教其八子。或二年不給食,盛夏衣粗布,嘗大雪薪盡,以馬矢然火煨麵食之。或獻取蜀策,悟室持問皓,皓力折之。

悟室銳欲南侵,曰:「孰謂海大,我力可乾,但不能使天地相拍爾。」皓曰:「兵猶火也,弗戢將自焚,自古無四十年用兵不止者。」又數為言所以來為兩國事,既不受使,乃令深入教小兒,非古者待使之禮也。

悟室或答或默,忽發怒曰:「汝作和事官,而口硬如許,謂我不能殺汝耶?」皓曰:「自分當死,顧大國無受殺行人之名,願投之水,以墜淵為名可也。」悟室義之而止。

和議將成,悟室問所議十事,皓條析甚至。大略謂封冊乃虛名,年號本朝自有;金三千兩景德所無,東南不宜蠶,絹不可增也;至於取淮北人,景德載書猶可覆視。

悟室曰:「誅投附人何為不可?」皓曰:「昔魏侯景歸梁,梁武帝欲以易其侄蕭明於魏,景遂叛,陷台城,中國決不蹈其覆轍。」悟室悟曰:「汝性直不誑我,吾與汝如燕,遣汝歸議。」遂行。會莫將北來,議不合,事復中止。留燕甫一月,兀朮殺悟室,黨類株連者數千人,獨皓與異論幾死,故得免。

方二帝遷居五國城,皓在雲中密遣人奏書,以桃、梨、粟、面獻,二帝始知帝即位。皓聞祐陵訃,北向泣血,旦夕臨,諱日操文以祭,其辭激烈,舊臣讀之皆揮涕。

紹興十年,因諜者趙德,書機事數萬言,藏故絮中,歸達於帝。言:「順昌之役,金人震懼奪魄,燕山珍寶盡徙以北,意欲捐燕以南棄之。王師亟還,自失機會,今再舉尚可。」十一年,又求得太后書,遣李微持歸,帝大喜曰:「朕不知太后寧否幾二十年,雖遣使百輩,不如此一書。」是冬,又密奏書曰:「金已厭兵,勢不能久,異時以婦女隨軍,今不敢也。若和議未決,不若乘勢進擊,再造反掌爾。」

又言:「胡銓封事此或有之,金人知中國有人,益懼。張丞相名動異域,惜置之散地。」又問李綱、趙鼎安否,獻六朝御容、徽宗御書。其後梓宮及太后歸音,皓皆先報。

初,皓至燕,宇文虛中已受金官,因薦皓。金主聞其名,欲以為翰林直學士,力辭之。皓有逃歸意,乃請於參政韓昉,乞於真定或大名以自養。昉怒,始易皓官為中京副留守,再降為留司判官。趣行屢矣,皓乞不就職,昉竟不能屈。

金法,雖未易官而曾經任使者,永不可歸,昉遂令皓校雲中進士試,蓋欲以計墮皓也。皓復以疾辭。未幾,金主以生子大赦,許使人還鄉,皓與張邵、朱弁三人在遣中。金人懼為患,猶遣人追之,七騎及淮,而皓已登舟。

十二年七月,見於內殿,力求郡養母。帝曰:「卿忠貫日月,志不忘君,雖蘇武不能過,豈可舍朕去邪!」請見慈寧宮,帟人設簾,太后曰:「吾故識尚書。」命撤之。皓自建炎己酉出使,至是還,留北中凡十五年。同時使者十三人,惟皓、邵、弁得生還,而忠義之聲聞於天下者,獨皓而已。皓既對,退見秦檜,語連日不止,曰:「張和公金人所憚,乃不得用。錢塘暫居,而景靈宮、太廟皆極土木之華,豈非示無中原意乎?」

檜不懌,謂皓子適曰:「尊公信有忠節,得上眷。但官職如讀書,速則易終而無味,須如黃鐘、大呂乃可。」八月,除徽猷閣直學士、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。

金人來取趙彬等三十人家屬,詔歸之。皓曰:「昔韓起謁環於鄭,鄭,小國也,能引義不與。金既限淮,官屬皆吳人,宜留不遣,蓋慮知其虛實也。彼方困於蒙兀,姑示強以嘗中國,若遽從之,謂秦無人,益輕我矣。」

檜變色曰:「公無謂秦無人。」既而復上疏曰:「恐以不與之故,或致渝盟,宜告之曰:『俟淵聖及皇族歸,乃遣。』」又言:「王倫、郭元邁以身徇國,棄之不取,緩急何以使人?」檜大怒,又因言室捻寄聲,檜怒益甚,語在《檜傳》。翌日,侍御史李文會劾皓不省母,出知饒州。

明年,大水,中官白鍔宣言:「燮理乖盭,洪尚書名聞天下,胡不用?」檜聞之愈怒,系鍔大理獄,尋流嶺表。諫官詹大方遂論皓與鍔為刎頸交,更相稱譽,罷皓提舉江州太平觀。鍔初不識皓,特以從太后北歸,在金國素知皓名爾。

尋居母喪,他言者猶謂皓睥睨鈞衡。終喪,除饒州通判。李勤又附檜誣皓作欺世飛語,責濠州團練副使,安置英州。居九年,始復朝奉郎,徙袁州,至南雄州卒,年六十八。死後一日,檜亦死。帝聞皓卒,嗟惜之,復敷文閣直學士,贈四官。久之,復徽猷閣直學士,謚忠宣。

皓雖久在北廷,不堪其苦,然為金人所敬,所著詩文,爭鈔誦求鋟梓。既歸,後使者至,必問皓為何官、居何地。

性急義,當艱危中不少變。懿節後之戚趙伯璘隸悟室戲下,貧甚,皓賙之。范鎮之孫祖平為傭奴,皓言於金人而釋之。劉光世庶女為人豢豕,贖而嫁之。他貴族流落賤微者,皆力拔以出。惟為檜所嫉,不死於敵國,乃死於讒慝。

皓博學強記,有文集五十捲及《帝王勇要》、《姓氏指南》、《松漠紀聞》、《金國文具錄》等書。三子為適、遵、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