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

「三國魏 文」與山巨源絕交書_三國魏 嵇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《與山巨源絕交書》

康白
   足下昔稱吾於穎川,吾嘗謂之知音。然經怪此,意尚未熟悉於足下,何從便得之也?前年從河東還,顯宗、阿都說足下議以吾自代;事雖不行,知足下故不知之。

   足下傍通,多可而少怪,吾直性狹中,多所不堪,偶與足下相知耳。間聞足下遷,惕然不喜;恐足下羞庖人之獨割,引屍祝以自助,手薦鸞刀,漫之羶腥。故具為足下陳其可否。

   吾昔讀書,得並介之人,或謂無之,今乃信其真有耳。性有所不堪,真不可強。今空語同知有達人,無所不堪,外不殊俗,而內不失正,與一世同其波流,而悔吝不生耳。

   老子、莊周,吾之師也,親居賤職;柳下惠、東方朔,達人也,安乎卑位。吾豈敢短之哉!又仲尼兼愛,不羞執鞭;子文無慾卿相,而三登令尹。是乃君子思濟物之意也。所謂達能兼善而不渝,窮則自得而無悶。

   以此觀之,故堯、舜之君世,許由之岩棲,子房之佐漢,接輿之行歌,其揆一也。仰瞻數君,可謂能遂其志者也。

   故君子百行,殊途而同致,循性而動,各附所安。故有處朝廷而不出,入山林而不反之論。且延陵高子臧之風,長卿慕相如之節,志氣所托,不可奪也。

   吾每讀尚子平、台孝威傳,慨然慕之,想其為人。少加孤露,母兄見驕,不涉經學。性復疏懶,筋駑肉緩,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;不大悶癢,不能沐也。每常小便而忍不起,令胞中略轉,乃起耳。

   又縱逸來久,情意傲散,簡與禮相背,懶與慢相成,而為儕類見寬,不功其過。

   又讀《莊》《老》,重增其放。故使榮進之心日頹,任實之情轉篤。此由禽鹿,少見馴育,則服從教制;長而見羈,則狂顧頓纓,赴蹈湯火;雖飾以金鑣,飧以嘉肴,逾思長林而志在豐草也。

   阮嗣宗口不論人過,吾每師之,而未能及。至性過人,與物無傷,唯飲酒過差耳。至為禮法之士所繩,疾之如仇,幸賴大將軍保持之耳。

   以不如嗣宗之賢,而有慢馳之闋;又不識人情,暗於機宜;無萬石之慎,而有好盡之累,久與事接,疵釁日興,雖欲無患,其可得乎?

   又人倫有禮,朝庭有法,自惟至熟,有必不堪者七,甚不可者二。臥喜晚起,而當關呼之不置,一不堪也。

   抱琴行吟,弋鉤草野,而吏卒守之,不得妄動,二不堪也。危坐一時,痺不得搖,性復多蝨,把搔無已,而當裹以章服,揖拜上官,三不堪也。

   素不便書,又不喜作書,而人間多事,堆案盈機,不相酬答,則犯教傷義,欲自勉強,則不能久,四不堪也。

   不喜弔喪,而人道以此為重,己未見恕者所怨,至欲見中傷者;雖瞿然自責,然性不可化,欲降心順俗,則詭故不情,亦終不能獲無咎無譽,如此五不堪也。

   不喜俗人,而當與之共事,或賓客盈坐,鳴聲聒耳,囂塵臭處,千變百伎,在人目前,六不堪也。心不耐煩,而官事鞅掌,機務纏其心,世故繁其慮,七不堪也。

   又每非湯、武而薄周、孔,在人間不止此事,會顯世教所不容,此其甚不可一也。剛腸疾惡,輕肆直言,遇事而發,此甚不可二也。

   以促中小心之性,統此九患,不有外難,當有內病,寧可久處人間邪?

   又聞道士遺言,餌術、黃精,令人久壽,意甚信之。遊山澤,觀魚鳥,心甚樂之。一行作吏,此事便廢,安能捨其所樂,而從其所懼哉!

   夫人之相知,貴識其天性,因而濟之。禹不逼伯成子高,全其節也。仲尼不假蓋於子夏,護其短也。

   近諸葛孔明不逼元直以入蜀,華子魚不強幼安以卿相。此可謂能相始終,真相知也。足下見直木必不可為輪,曲者不可為桷,蓋不欲以枉其天才,令得其所也。

   故四民有業,各以得志為樂,唯達者為能通之,此足下度內耳。不可自見好章甫,強越人以文冕也;己嗜臭腐,養鴛雛以死鼠也。

   吾頃學養生之術,方外榮華,去滋味,游心於寂寞,以無為為貴,縱無九患,尚不顧足下所好者。

   又有心悶疾,頃轉增篤,私意自試,不能堪其所不樂。自卜已審,若道盡途窮則已耳。足下無事冤之,令轉於溝壑也。

   吾新失母兄之歡,意常淒切。女年十三,男年八歲,未及成人,況復多病,顧此,如何可言。今但願守陋巷,教養子孫;時與親舊敘闊,陳說平生。濁酒一杯,彈琴一曲,志願畢矣。

   足下若嬲之不置,不過欲為官得人,以益時用耳。足下舊知吾潦倒粗疏,不切事情,自惟亦皆不如今日之賢能也。若以俗人皆喜榮華,獨能離之,以此為快;此最近之,可得言耳。

   然使長才廣度,無所不淹,而能不營,乃可貴耳。若吾多病困,欲離事自全,以保餘年,此真所乏耳。豈可見黃門而稱貞哉!

   若趣欲共登王途,期於相致,共為歡益,一旦迫之,必發其狂疾。自非重怨,不至於此也。

   野人有快炙背而美芹子者,欲獻之至尊,雖有區區之意,亦已疏矣。願足下勿似之。其意如此。既以解足下,並以為別。嵇康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三國 嵇康

「三國魏 文」管蔡論_三國魏 嵇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《管蔡論》

或問曰
   案記,管蔡流言,叛戾東都。周公征討,誅以凶逆,頑惡顯著,流名千載。且明父聖兄,曾不鑑凶愚於幼稚,覺無良之子弟,而乃使理亂殷之弊民,顯榮爵於藩國,使惡積罪成,終遇禍害。於理不通,心無所安。願聞其說。


答曰
   善哉子之問也。昔文武之用管蔡以實,周公之誅管蔡以權。權事顯,實理沉。故令時人全謂管蔡為頑凶,方為吾子論之。

   夫管蔡皆服教殉義,忠誠自然,是以文王列而顯之,發旦二聖,舉而任之,非以情親而相私也;乃所以崇德禮賢,濟殷弊民,綏輔武庚,以興頑俗,功業有績。

   故曠世不廢,名冠當時,列為藩臣。逮至武卒,嗣誦幼沖,周公踐政,率朝諸侯,思光前載,以隆王業。而管蔡服教,不達聖權,卒遇大變,不能自通。忠於乃心,思在王室,遂乃抗言率眾,欲除國患,翼存天子,甘心毀旦。斯乃愚誠憤發,所以徼禍也。

   成王大悟,周公顯復,一化齊俗,義以斷恩;雖內信如心,外體不立,稱兵叛亂,所惑者廣。是以隱忍授刑,流涕行誅,示以賞罰,不避親戚。榮爵所顯,必鍾盛德;戮撻所施,必加有罪。

   斯乃為教之正體,古今之明義也。管蔡雖懷忠抱誠,要為罪誅,罪誅已顯,不得復理。內必幽伏,罪惡遂章。幽章之路大殊,故令奕世未蒙發起。

   然論者承名信行,便以管蔡為惡,不知管蔡之惡,乃所以令三聖為不明也。若三聖未為不明,則聖不佑惡而任頑凶。不容於明世,則管蔡無取私於父兄,而見任必以忠良,則二叔故為淑善矣。

   今若本三聖之用明思顯,授之實理,推忠賢之暗權,論為國之大紀,則二叔之良乃顯,三聖之用也有以,流言之故有緣,周公之誅是矣。且周公居攝,邵公不悅。

   推此言之,則管蔡懷疑,未為不賢,而忠賢可不達權;三聖未為用惡,而周公不得不誅。若此,三聖所用信良,周公之誅得宜,管蔡之心見理。爾乃大義得通,外內兼敘,無相伐負者,則時論亦得釋然而大解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三國 嵇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