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

「明文」食人(笑史)明朝 馮夢龍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《食人》

   朱粲有眾二十八萬,剽掠漢淮間。軍中乏食,教士卒烹婦人嬰兒啖之,曰:「肉之美者,無過於人。但使他國有人,何憂於餒?」置揭磨寨,以人為糧。及降唐,段確乘醉侮粲曰:「聞卿好啖人,人作何味?」粲曰:「啖醉人,正如糟彘肉耳。」遂殺確,烹食之。

   唐張茂昭為節鎮,頻吃人肉。及除統軍到京,班中問曰:「聞尚書在鎮,好食人肉,虛實?」茂昭笑曰:「人肉腥而且澀,爭堪吃?」

   靖康丙午歲,金狄亂華,六七年間,山東、京西、淮南等路,荊榛千里,米斗至數千錢,且不可得。盜賊、官兵以至民居,更互相食,人肉之價,賤於犬豕,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錢,全軀暴以為臘。

   登州范溫率忠義之人汛海到錢塘,有持至行在充食。老瘦男子,謂之「饒把火」。婦人少艾者,名之為「美羊」。小兒呼為「和骨爛」,又通目為「兩腳羊」。兵荒之慘,即此三條已不忍道。彼無識狂生,少不得志,輒拍幾思亂,何哉?

      明朝 馮夢龍《笑史》鷙忍部第十六


通目:猶「通稱」。北魏 酈道元《水經注‧淮水》:「然則濮水,即沙水之兼稱,得夏肥之通目矣。」

宋 莊季裕《雞肋編》卷:「婦人少艾者,名為『不羨羊』,小兒呼為『和骨爛』,又通目為『兩腳羊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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